申請奬學金
奬學金計劃
基金每年接受奬學金計劃申請,讓才華出眾的申請人﹕
- 於本港的學位頒授專上教育院校修讀音樂或舞蹈深造課程(包括研究式或修課式課程);或
- 前赴海外,在世界知名院校接受音樂或舞蹈方面的專業訓練,修讀正規以外的課程、參與專題計劃或創意工作。
資助範圍
基金的兩個獎學金的資助範圍會有少許分別。
兩項獎學金計劃的資助範圍並不限於「表演者培訓課程」(即修讀器樂或舞蹈科目)。申請人可就修讀與音樂或舞蹈表演有直接關係的非表演性質研習課程提出申請,例如作曲、編舞、音樂學、藝術評論、音樂或舞蹈教育(只適用於本地獎學金計劃),以及進行與音樂或舞蹈表演有關的研究。
由二零一八/一九年起,奬學金計劃(非本地進修)的資助範圍並不包括藝術行政、音樂或舞蹈治療及音樂或舞蹈教育課程。獎學金計劃(本地進修)則繼續不接受報讀藝術行政,以及音樂或舞蹈治療的申請。
有關基金的本地進修及非本地進修奬學金的申請詳情請參閱以下連結:
查詢
如欲查詢進一步資料,請以電郵與秘書處聯絡,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3509 7083與秘書處聯絡。